官吏服饰
明代文武官员服饰主要有朝服、公服、常服、赐服等。
朝服
文武百官在大祀、庆成、正旦、冬至、圣节、颁诏、开读、进表、传制都用梁冠、赤罗衣,青领缘白纱中单,青缘赤罗裳,赤罗蔽膝,赤白二色绢大带,革带,佩绶,白袜黑履。其基本样式是衣裳制头上戴梁冠,着赤罗裳,青缘青饰以梁冠上的梁数区别品位高低,饰物以玉为贵。
明代公服
亦为袍式,以袍的颜色,袍上绣花之花径大小以及腰带的质地分辨品级。这种服制为盘领右衽袍,袖宽三尺,用纻丝或纱罗绢制作。袍服颜色,一至四品为绯色,五至七品为青色,八至九品为绿色。按品级绣织各种大小不同的花纹。八品以下官员的公服没有纹饰。穿公服时,头上须戴幞头。
常服
明代皇帝常服使用范围最广,如常朝视事、日讲、省牲、谒陵、献俘、大阅等场合均穿常服。洪武元年定皇帝常服用乌纱折角向上巾,盘领窄袖袍(即圆领),束带间用金、玉、琥珀、透犀。永乐三年定:“冠:以乌纱冒之,折角向上,今名翼善冠;袍:黄色,盘领、窄袖,前后及两肩各金织盘龙一;带:用玉;靴:以皮为之”。皇太子、亲王、世子、郡王的常服形制与皇帝相同,但袍用红色。
补服
补服,又称“补子”,是从我国的明朝开始出现,并一直延续到清朝灭亡时逐渐退出历史的舞台。补子用飞禽代表文官,如一品文官用仙鹤补;用猛兽代表武官,如一品武官用麒麟补,以此来来区分官职。
据《明会典》记载,洪武二十四年规定,公、侯、驸马、伯的图案是:麒麟、白泽。
武官:兽纹以陆上最凶猛的野兽为肯。一品麒麟、二品狮子,三品豹、四品虎,五品熊罴,六品彪、七品八品犀牛,九品海马。
朝鲜王朝时期,朝鲜国王的官服是红底金色图案的龙袍,朝鲜王后服则饰以凤。公主、翁主和嫔妃衣装则饰以花型图案。高级朝廷官员衣上饰以流云和仙鹤。颜色可分为紫色、红色、蓝色、绿色。
飞鱼服
飞鱼服是明代锦衣卫朝日、夕月、耕耤、视牲所穿官服,由云锦中的妆花罗、妆花纱、妆花绢制成,佩绣春刀,是明代仅次于蟒服的一种赐服。如正德十三年曾赐一品官斗牛,二品官飞鱼服色。据《明史》记载,飞鱼服在弘治年间时一般官民都不准穿着。即使公、侯、伯等违例奏请,也要”治以重罪”。后来明朝规定,二品大臣才可以穿着飞鱼服。景泰、正德年以后,在品官制服之外赏赐飞鱼服、斗牛服、麒麟服。斗牛服等级高于飞鱼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