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袭汉服课堂:清宫选妃秘辛,家世之战,美貌非决胜之道

成都一袭汉服课堂:清宫选妃秘辛,家世之战,美貌非决胜之道

清朝时期,能踏入后宫、侍奉皇帝的女子寥寥无几。皇帝从全国范围内筛选最优秀的女子入宫侍奉,但并非所有女子都有此殊荣。在清朝的选妃过程中,家世背景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了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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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统治者公开的选拔标准主要有两点:品德与门第。举例来说,光绪皇帝的皇后隆裕,虽然容貌并不出众,但她身为慈禧太后的侄女,因此得以荣登皇后宝座。而光绪皇帝所钟爱的珍妃,她的父亲和祖父均身居高位,这足以证明家世在选妃中的重要性。

清朝后宫的女子,无论是皇后还是宫女,均从旗人女子中精挑细而出。这一独特的选拔制度,正是清朝特有的。旗人,作为清朝独有的民族群体,其女子自然成为了后宫的重要来源。

清太祖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的过程中,创立了八旗制度。这一制度在女真人原有的狩猎组织基础上建立,兼具行政、军事、生产等多重职能。八旗以黄、白、红、蓝四色旗帜为标志,分为镶黄、镶白、镶红、镶蓝、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八旗。清朝入主中原后,旗人又分为八旗和内务府包衣三旗。尽管清初两者女子均称为秀女,但选拔方法和她们在宫中的地位却有所不同。

八旗秀女每三年选拔一次,由户部主持,有机会成为皇后或妃嫔,或被赐婚给皇室近支。而内务府包衣三旗的秀女则每年选拔一次,由内务府主持,虽然其中也有人最终晋升为妃嫔,但大多数都担任后宫杂役。到了清朝后期,包衣三旗的应选女子不再称为秀女,而是明确称为“引见包衣三旗使女”。因此,能够成为清廷后妃的,主要是八旗秀女。

选拔秀女的目的不仅是为了充实皇帝的后宫,更是为了为皇室子孙挑选合适的配偶,或为亲王、郡王及其子嗣指婚。秀女们要想走进紫禁城的高墙,必须经过层层筛选和考察。

首先,旗属与年龄是严格审查的关键。非旗人女子想要参加选秀,难度极大;而旗人女子若想逃避选秀,同样是自讨苦吃。顺治朝规定,凡满、蒙、汉军八旗官员、另户军士、闲散壮丁家中的女子,年龄介于十四至十六岁之间,都必须参加每三年一度的选秀。超过十七岁的女子则不再参加。

乾隆五年(1740)进一步强化了这一规定,明确指出,若旗人女子在规定的年限内因故未能参加选秀,下届仍需参加。未经选秀的旗人女子,即使年过二十也不得私自婚嫁。如有违例,其所在旗的最高行政长官将受到查办和惩处。然而,就在这一规定颁布的次年,闽浙总督德沛上奏请求乾隆皇帝允许其子与两广总督马尔泰之女完婚,而该女子尚未参加选秀。此举令乾隆皇帝大为不满,他责令德沛亲自赴京受训,并强调:“我朝定制,八旗秀女,必须待选秀后方可婚嫁。旗人理应谨遵此制。近闻仍有未经选秀之秀女私自订婚者,虽有奏事之责的大臣,虽经朕恩准,亦与体制不符。选秀原为王、阿哥等挑选福晋;若未经挑选即行订婚,既废弛旧制,又恐有不敢奏报之人,其已订婚之女,朕若不知而另指他人,亦大有不妥。且八旗秀女,于十三四岁即行选秀,并无延误之虞。”

由此可见,在清朝的选妃过程中,家世背景的重要性不容忽视,而美貌则并非决定性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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