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筝的颤音(四)

“颤音”的标记在乐谱上很难见到,就是有符号也比较单一,只有“轻颤音”和“重颤音”的符号普遍较为一致,其它“颤音”符号则很不统一,因此,符号不能很准确的表明“颤音”的类别。但“颤音”的使用还是有其规律可循的,只要掌握好了,也能运用自如。

  1、以下三种情况一般要加“颤音”:

  ①时值(节拍)音加“颤音”;

  ②重拍上的音加“颤音”;

  ③右手大指弹的音加“颤音”。

  以上三种情况不要孤立呆板地去理解,运用时需根据乐句、情绪辩证地来处理三者的关系,方能将“颤音”使用得合理、恰当。

  2、“颤音”是地方风格体现的一个重要手段,因此在演奏地方风格乐曲时,要注意其“颤音”的使用规律:

  ①北方筝曲风格较粗犷、泼辣、明畅,多用大幅度长时值的“重颤音”和“小颤音”;

  ②南方筝曲风格较柔美婉转、淡雅,多用平稳徐缓的“轻颤音”。

  遵循以上的基本规律去弹奏,就是味不浓或不地道,也不会走味或完全张冠李戴。当然要掌握各流派的“颤音”,还需通过具体的学习各流派及各派名家的筝曲来逐渐掌握。

  古筝是一种长于韵味的乐器。“颤音”能使古筝乐曲旋律更加优美、细腻,富于韵律。对于更深入地揭示音乐的内涵,更细微地抒发演奏者内心的情感,都具有特殊的作用。因此,有人说“颤音”是古筝音乐的灵魂。弹筝最难表现的莫过于韵味,肉眼看得见的东西易学,看不见的难学。左手“颤音”的深浅、快慢、按放的控制等等,是靠演奏者对乐曲的全面理解;是靠演奏者手指在筝弦上的指感和功夫;是靠演奏者敏锐的听觉判断,三者缺一不可,有机而密切的配合下做出的。因此,“颤音”的使用是来自演奏者内心的感受随情而发,是由演奏者的修养来决定的。“颤音”的使用,可以是演奏者慎重采用的表情手法,也可以是演奏者技巧欠缺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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